生产和服务提供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组织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 a、 获得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 b、 必要时,获得作业指导书。 c、 使用适宜的设备 d、 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 e、 实施监视和测量; f、 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时,组织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这包括仅在产品使用或服务已交付之后问题才显现的过程。 确认应证实这些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 组织应规定确认这些过程的安排,适用时包括: a、 为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准则。 b、 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 c、 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 d、 记录的要求 e、 再确认 标识和可追溯性 适当时,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 组织应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 注:在某些行业,技术状态管理是保持标识和可追溯必珠一种方法。 顾客财产 组织应爱护在组织控制下或组织使用的顾客财产。组织应识别、验证、保护和维护供其使用呀构成产品一部分的顾客财产。若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应报告顾客,并保持记录 注:顾客财产可包括知识产权。 产品防护 在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组织应针对产品的符合性提供防护,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包装、贮存和保护。防护也应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组织应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组织应建立过程,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施 为确保结果有效,必要时,测量设备应: a、 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基准的测量基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验定。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记录校准或验证的依据。 b、 进行调整或必要时再调整; c、 得到识别,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d、 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e、 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防止损坏或失效; 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组织应对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校准和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必要时重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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